图6-9 递爱福基金会向合格受赠组织捐助的流程
图6-10 捐助建议的具体内容
递爱福基金会与合格受赠组织之间为捐赠法律关系,由合格受赠组织自主管理、运营具体的慈善项目。为了更好地服务合格捐赠人,递爱福基金会建立多层次的监督管理服务制度,分为三个层面:
①合格受赠组织向社会公众的基本信息披露义务:主要是合格受赠组织在执行慈善项目、使用慈善财产过程中,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进行信息披露的基本义务。例如:在基金会中心网、慈善中国、中国社会组织网的法定披露。
②合格受赠组织向特定相关方的实时性、过程化的信息披露义务,见图6-11。合格受赠组织除向社会公众进行基本信息披露外,还需依靠“公益项目信息管理服务平台”,向特定相关方进行实时性、过程化的信息披露。该平台的定位,是向特定相关方提供与公益项目现金流、信息流相关的“过程化、实时性、动态式”的信息披露,是面向特定相关方的信息交互平台,而非面向公众的信息披露平台。
图6-11 合格受赠组织向特定相关方的实时性、过程化信息披露义务
③对合格受赠组织的特殊监督管理服务,见图6-12。这是一种更加个性化、私人化的定制付费服务,根据服务选择主体的不同,分为慈善账户顾问自主选择的以及由递爱福基金会自主选择的监督、管理服务两个维度。